“铁拳”行动曝光:贵州两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被罚!

信息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485

11月29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两家企业因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受到行政处罚。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都匀市高美保食店虚假宣传案

2022年5月24日,都匀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都匀市亮美保食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宣传画,宣传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具有“扩张血管、调节内分泌、抗炎症、抗病毒、抗肿瘤、抗疲劳、抗衰老、冠心病、脚气、水肿、祛风湿、双向调节血压”等功能。经查,当事人所售产品是保健食品,不具有所宣传的功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都匀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贵州罗甸怡福康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8月9日,罗甸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贵州罗甸怡福康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PpT宣传其销售的奥诺康牌多烯酸软胶囊有“抗脂质过氧化物,降低总胆固醇,提高高密度脂蛋白,降低血压,抑制胃溃疡、肥胖、精神分离症、特应性湿疹、风湿性关节炎、脉管炎”等功能。经查,上述奥诺康牌多烯酸软胶囊为保健食品,不具有所宣传的功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罗甸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反不正当法第八条在处罚涉及保健”,“功能的食品药品领域虚假宣传行为中的出镜率极高今年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中更是将保健产品列为重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