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李彩虹 孙从华信息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764

今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强化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结合高新区实际,对区食药安委领导小组职责进行修订,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按照《石家庄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组织召开多次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食品“三小”专项整治、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等重点工作,各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常态化落实风险会商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建立食品安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全区155名包保干部分别对应4759家BCD级包保主体。制定印发了工作手册、明白纸、提示函,明确督导任务、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强化宣贯培训,安排“两个责任”专班工作人员配合督导工作,以“包保+监管”的模式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相关制度,把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在全市率先完成四个季度包保督导工作任务。

履行监管职责,完善治理体系

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加强粮食加工业监管。以小麦粉、挂面和其他粮食加工品为重点,对生物毒素污染和复配面粉处理剂风险、重金属污染,以及“两超一非”、微生物超标、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糕点监管。重点检查生产环境卫生、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储存条件、标签标识等。加强调味料监管。重点围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原辅料采购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产品检验检测情况、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32家次,小作坊24家次,帮促企业整改问题隐患45项,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发生。

严格食品销售环节管控。推进信用风险分类与食品销售监管有机结合,以风险等级管理为抓手持续强化信用监管,持续保持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评定覆盖率100%。以食用植物油、乳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散装食品为重点类型,以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为重点企业,以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散装食品专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4863家次,整改问题隐患183项。同时,组织开展“品质食品管理示范超市”和“农村地区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通过帮扶指导,辖区永辉超市同祥城店被评为“河北省2023年度放心肉菜超市”,另外小型53家超市获得市级“农村地区示范超市”称号。

强力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现场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制作《餐饮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交叉检查打分表》,随机选取食品经营户和小餐饮户,对照20项内容进行互查互评打分,找出餐饮业环境卫生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提升。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工作。依托全省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根据餐饮服务不同岗位实际需求,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应知应会知识、技能的培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检查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餐食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制止餐饮浪费、禁止经营野生动物等经营行为。共检查餐饮单位3364家次,整改问题隐患328项。

加强疫苗使用环节日常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牵头组织开展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区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13家,其中新生儿疫苗接种单位3家、常规接种单位10家)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委托的配送企业(1家,河北芸迪)的疫苗质量全覆盖监督检查,有力保障辖区疫苗安全质量。

创新监管手段,提升治理能力

落实科学监管、智慧监管,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建立了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平台和明厨亮灶视频服务平台,实施“明厨亮灶”和“互联网+”监管。通过加快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移动执法终端使用、“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以科技手段落实风险防控、预防为先原则,最大限度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目前,全区96家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了“明厨亮灶+互联网”全覆盖。

推进网络订餐“食安封签”工程,促进外卖订餐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高新区2023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先后召开网络订餐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依托“食安封签”智慧监管平台,对辖区网络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管,监督指导入网餐饮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使用“食安封签”,出餐交予配送员前规范加贴“食安封签”,杜绝配送过程食品安全污染,确保餐食配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目前,指导辖区餐饮单位入驻“食安封签”平台388家,入网率100%,监督抽检食品60批次,合格率100%。

聚焦热点难点,推动社会共治

聚焦食品“三小”环节质量安全。9月份组织召开第三季度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专题研究全区食品“三小”整治工作。印发《高新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总体思路,明确6个整治重点:主体资格合格、环境卫生整洁、个人卫生良好、工艺流程合规,索证索票齐全、“两超一非”治理。检查各类“三小”食品经营户1307家次,下达责改通知书47份,取缔10家,规范提升食品小餐饮经营单位412家。

聚焦“一老一小”特殊群体,强化特殊食品监管。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依法严查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对全区1家特医食品生产企业、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3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53家婴配乳粉经营企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106人次、检查553家次,检查覆盖率100%。开展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和示范建设活动,让特殊食品市场更健康。指导经营企业对照创建标准,落实“六查六看”,创建特殊食品经营示范主体52家,其中18家经营主体被评为全省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

聚焦校园食堂食品质量安全。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聚焦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广大群众、家长、师生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推进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整治。9月份组织召开高新区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场会,辖区高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负责人170余人到石家庄瀚林学校、精英中学食堂进行现场观摩学习。组织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食堂活动。全区学校按照“评价指标”,重点围绕“严格许可管理、完善硬件布局、提升能力素质、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社会共治”标准进行全面提升。石家庄翰林学校等8家学校食堂获得“河北省2023年度省级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称号。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检查,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聚焦集中用餐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紧盯民生环节不放松,在做好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基础上,以餐饮配送单位、医院、养老院、企业、工地等集中供餐单位为重点,指导和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加工、储存和供餐环节管控。目前,全区140家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配备率100%,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100%,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率100%。

聚焦农村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围绕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市场、农村学校及校园周边“三小”为重点区域,以质量低劣、假冒侵权、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为重点问题,开展全覆盖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4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024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2家次,整改问题隐患147项。

聚焦药械妆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管。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结合全区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打击医保回流药、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环节进货查验专项和“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9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287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34家次,立案14起。

强化监督抽检,提升预警能力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牢固树立监检联动理念,强化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的有机结合和信息共享,按照均衡抽检的要求,截至目前,完成食品抽检1368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28批次,合格率98%。主要不合格项目是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均完成问题核查处置工作。

开展药械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以国家基本药物专项、农村基层用药为重点,深入零售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药品监督抽验21批,任务完成率达100%,其中抽检省内产品数量19批次,占比90.5%,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医疗器械环节国抽20批次,省抽18批次,集采耗材风险监督抽样1批次,评价性抽样4批次,任务完成率达100%,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开展药械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立药械化安全性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推进会议,督促指导辖区各监测哨点开展药械妆不良反应收集上报工作。截至目前,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2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0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90例。

开展宣教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的宣传和培训。开展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月”“医疗器械宣传周”等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宣传活动6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分环节组织食品药品安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药品等相关知识培训7次,培训人数6400余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食品药品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

聚力创先争优,促进效能提升

推动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高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主要做法是:明晰监管事权,配强工作力量。结合全区监管工作实际,加强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了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加强机制建设,规范业务运行。完善药品监管制度,覆盖检查稽查、抽检监测、风险防控等工作的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基层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发挥基层监管网络作用。瞄准短板弱项,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哨点(基地)建设,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监测全覆盖。保障执法装备,提升办案效能。加大经费投入,配足配齐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

推进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建设。按照“健全机构、配齐力量、明确职责、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药品监管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延伸监管触角、消除监管盲区,提出并全面实施了药品基层监管“八有”模式(有机构、有人员、有机制、有保障、有培训、有宣传、有考核、有成效),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基层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全区6个镇(街道)均设置了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配置了协管员和信息员79名,实现基层网络赋能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全局上下辛勤的付出换来各种荣誉。5月份石家庄市食安办通报2022年度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高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为A级。同时,市食安办通报2022年度食品安全第三方测评结果,该区食品安全社会公众综合满意度排名第三。特别是辖区新兴药房省四院店等三家药房获得全省“药品安全法治示范药房”称号,代表石家庄参加“河北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推进会”并做典型发言,国家药监局、重庆市药监局、河北省药监局等领导到现场进行观摩指导,对法治药房建设工作给予肯定。上半年在全市医疗器械知识竞赛中,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代表队表现优异荣获亚军。7月份该局参与拍摄的医疗器械宣传片《守护》被国家药监局采用,在全国医疗器械宣传周期间进行宣传播放。上个月全国基层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现场交流会在石家庄市召开,会议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带领与会代表到高新区长江街道办进行实地观摩,对该区药品安全“两员”建设工作中实施的“八有”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河北省药监局给予通报表扬。

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把食品药品安全这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筑牢食品药品安全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