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掌握较少,安全意识、维权意识较弱,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近年来,宝鸡市麟游县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全方位加强监管,筑牢农村食品安全屏障,未发生一起农村食品安全事故,连续3年被宝鸡市食安委考核为食品安全工作A级县。
一、健全机构、夯实责任,凝聚监管合力。探索建立“一张网格、三级体系、多元共治”监管网络。全县7个镇均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镇镇长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驻镇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负责同志任成员,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县66个行政村聘用74名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延伸监管触角,形成县、镇、村食品安全三级网格化体系。夯实属地责任,抓紧关键少数。县政府每年与7个镇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和通报。全县7个镇37 名镇级领导包保C级市场主体116家,209名村(社区)干部包保D级主体872家,镇村两级包保干部积极参与包保督导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包保督导覆盖率均达到100%。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组建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7个镇市场监管所,配备队、所、检测中心负责人,明确职能任务。争取财政支持,配置执法车9辆,每个市场监管所确保1辆;购置执法记录仪13部,食品快检箱8个及检测试剂、车载冰箱等执法装备;建成县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室。争取省、市支持配备食品药品检测车辆1台及部分检测仪器,全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进一步改善。
二、全面培训、科普扩面,增强防范能力。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对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由县财政免费给其办理健康证。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业主,都要参加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再颁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培训工作骨干。每年针对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最新政策规定、工作要求以及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全员培训。每年8月份利用农闲时节,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期食品安全知识进农家活动,面对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讲述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注意事项。重要时段培训。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315消费者维权日、科普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着力补短强弱。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以城乡接合部、自然村、农村庙会等为重点区域,以群众日常消费大宗食品、儿童食品、“五毛”食品、“三无”食品等为重点,加强整治。开展节日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节日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超市、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集市等为重点,着重检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白酒、食材原料等,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食盐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进货来源以及无资质开展食盐批发业务或跨区域未经当地盐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开展食盐批发经营的行为,防止无合法来源的食盐流入农村市场。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开展包装饮用水、白酒生产企业、食醋等专项整治活动,按规定进行抽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成食品标签标注使用期限改进工作;组织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的网上培训,考试合格率、覆盖率均为100%。严格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查处”,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制假售假、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累计查办农村食品类违法案件17起,罚没款6.7万元。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及时协调处理举报投诉12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8万元。
四、加大投入、激励引导,典型示范带动。出台激励政策,优化餐饮环境。县财政投资10多万元,为全县农村225家餐饮单位配发公筷公勺、“文明诚信经营”用语的围裙、干湿分离垃圾桶,统一制作行业公约、反对粮食浪费等公益广告。实施规范提升以奖代补政策,命名表彰中小餐饮“三优示范店”(质量优、服务优、环境优)10户,每户给予奖励3000元。购买责任保险,保障群众权益。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自2017年以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县常住人口统一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累计投保30多万元,累计参保人数60万人次。打造特色美食,助推餐饮业发展。举办“寻味春日、乐食麟游”等美食烹饪大赛,持续挖掘民间特色小吃,评选“金、银、铜牌名菜”,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和5000元。评选最佳厨艺奖10名,各奖励2000元。羊肉泡馍、血条面、核桃包子、荞面节节、蜂蜜粽子、杏仁茶等特色小吃,深受消费者欢迎。
五、创新思路、优化举措,提升监管效能。推行红黑榜制度。制定《麟游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镇域为单位,每季度评选一期“红黑榜”,10户先进餐饮店上红榜、10户后进餐饮店上黑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展诚信经营创建。为农村餐饮经营单位统一制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公示餐饮单位经营资质、人员健康证明、日常监督检查文书等内容,接受消费者和群众监督。定期在县政府网站对食品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对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及处罚结果进行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各类经营主体遵纪守法。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县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把农村大型餐饮单位、工矿企业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养老机构食堂接入平台,实时监督餐饮场所重点环节操作过程。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邀请政协委员及网络媒体、群众代表共同参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