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浙江省桐庐县将开展燃油加油机计量
精准性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鲁利军 发布时间:2023-05-27 浏览:728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民生计量获得感,夯实全县加油站计量监管工作基础,根据省市相关部门2023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桐庐县将全面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燃油加油机计量精准性专项治理工作。

通过专项治理,将实现五个100%:“强制检定、检情公开”100%覆盖、加油站100%检查全覆盖、投诉举报100%清零闭环、违法案件100%闭环处置到位、加油枪100%赋码管理。

专项治理重点:紧扣目前燃油加油机计量准确性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治理以下方面:

1.依法治理加油机生产厂商制造或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存在产品缺陷的燃油加油机的行为;

2.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未经型式批准、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的行为;

3.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未将燃油加油机登记造册、未向我局备案或未配合我局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以及加油站在用燃油加油机损坏未维修、维修后未经由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仍继续使用的行为;

4.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破坏燃油加油机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计量作弊等行为;

5.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进行成品油零售时,未使用燃油加油机,未明示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估量计费的行为;依法治理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不相符,其偏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的行为;

6.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未制定加油站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的行为;依法治理未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以及计量人员未接受相应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的行为;

7.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拒不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监督,拒不提供成品油零售账目或提供不真实账目的行为;

8.依法治理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随意调整检定周期,无故拖延检定时间,未及时出具检定证书,未在燃油加油机上加贴检定合格标志,未及时向我局报告加油机铅封破损情况,违规收取费用,伪造或出具错误检定数据,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指派不具备计量检定能力的计量人员执行检定等行为;

9.依法治理燃油加油机生产、使用、维护和监管中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加油站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燃油加油机计量违法行为,优化完善快速响应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推动形成多方参与、群众监督、协同共治的长效治理格局,人民群众对“安心加油”认知度、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