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进路)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山西省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集中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怀仁市某某学校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2024年3月7日,执法人员对怀仁市某某学校现场检查时发现食堂置物架上“悦厨来”辣鲜露调味汁的生产日期为20220718,保质期12个月,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应县某某学校未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实施加工过程控制要求案
2024年3月5日对应县某某学校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校食堂未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未按规定实施加工过程控制要求。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2024年5月21日,该校食堂整改情况验收合格。
案例三:朔州市平鲁区某某学校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2024年3月12日对朔州市平鲁区某某学校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幼儿园“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不规范,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警告。
案例四:山阴县某某学校食堂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案
2024年3月8日对山阴县某某学校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校未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且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警告。
案例五:朔州某某学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2024年3月14日对朔州某某学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警告。
案例六:右玉县某某学校未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案
2024年6月28日对右玉县某某学校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校未建立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