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规范中秋国庆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651

本网讯(吴灿东)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各相关市场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商会发布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全省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价格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特点,做好明码标价工作,销售的商品要标明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提供的服务要标明服务项目、内容、价格或计价方法等信息。网络销售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也应通过网络页面进行明码标价。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管理,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提醒告诫函强调,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单位,要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无理由单方面毁约或提高价格等。各旅游景区景点等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旅游景区景点、停车场、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以及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场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旅游消费市场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