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共享给经营主体带来好处知多少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304

为充分挖掘市场监管海量数据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自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以来,市场监管总局不断深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和共享应用,累计归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94.83亿条,向其他部门推送企业基础信息1亿余条,为政府部门提升服务效能提供大数据支撑,给经营主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涉企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数据多跑腿”,给企业带来了三个最直观的变化。一是办事更加便利。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各地创新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多事联办、只跑一次等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减少企业办事时间。比如在企业年报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信息共享,推进年报事项“多报合一”改革,企业只需在公示系统填报一次信息,就可完成多部门年报要求,大幅减轻企业填报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融资更加快捷。多部门信息归集共享,为对企业准确画像、开展信用融资提供了可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数据融合共享,与试点银行联合开发“个体深信贷”,服务个体工商户4.7万户,促成银行发放贷款3.78亿元,贷款利率从6%下降为4.9%,有效破解个体户融资难题,以信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三是信用奖惩更趋合理。推动涉企信息整合共享,为各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数据支撑,为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供坚实保障。比如在精准监管方面,税务总局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等38.77亿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市场总局提供企业参保信息等28.46亿条,市场监管总局依托共享信息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让守信企业享受更多信用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