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加快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先行先试跨区域统一的绿色服务认证体系等10个方面推出相关举措,以加快长三角示范区绿色发展,率先建成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示范区率先发布一批绿色产品、绿色服务标准,试点推进一批绿色服务认证项目,制定出台一批支持绿色认证、加大认证结果采信的配套制度,形成各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商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建设初见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到2025年,示范区在绿色认证推广应用、覆盖领域、结果采信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区内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