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有机产品认证优良实践案例及宣传素材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891

认秘函〔2022〕26号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

有机产品认证优良实践案例及宣传素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相关认证处、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

为大力推动有机产品认证实施工作,总结交流质量认证促进有机产业、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做好2022年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筹备工作,现面向行业征集有机产品认证优良实践案例及宣传素材,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范围

面向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广泛征集有机产品认证优良实践及视频、图片等宣传素材。请各单位围绕以下几方面选取案例和素材:

(一)以有机产品认证为主要抓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运用有机产品认证,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挥有机产品认证作用,推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四)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督管理;

(五)以有机产品认证为纽带,推动有机产业上下游、产供销协同发展,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六)认证机构优化有机产品认证服务,提升服务企业能级;

(七)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加强田间地头、企业一线帮扶,为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负。

二、相关要求

(一)优良实践案例材料要求。各单位应选取特色鲜明的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实践案例,相关数据详实,事例具体,实操性强(参考模板见附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不得抄袭,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二)宣传素材要求。视频应选用宽屏尺寸1920*1080,保持画面比例为16:9,帧频使用25fps,如有配音和字幕,所用字体、背景音乐需确保拥有商用版权,无侵权风险;图片应为原图,单张或组照均可,要求为JEPG格式,不小于3M,并附文字说明。

三、其他事项

(一)报送要求

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优良实践案例或有机宣传视频图片等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pncprzc@samr.gov.cn和organic@cnca.gov.cn,邮件主题注明“2022年度有机产品认证优良实践/宣传素材+单位名称”。如材料过大无法通过邮件传输,可存于移动存储介质后邮寄至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院,邮编:100011)。

(二)优良实践专家审核与发布

将组织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对各单位报送的优良实践材料进行评审,入选的优良实践将在2022年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发布,同时将编入《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与有机产业发展(2023)》书稿。

(三)联系方式

认证监管司食品农产品认证处 郑林莹 陈恩成

电话:010-82262690  82262709   

 

附件:2022年度有机产品认证优良实践材料参考模板

 

 

 

                         认监委秘书处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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