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2年农业农村部先后部署开展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种业监管执法年等活动。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聚焦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等领域,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性质恶劣的案件。日前,农业农村部从中选取了10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其中广东省韶关市某米业公司侵犯水稻植物新品种权案入选。
广东韶关市某米业公司侵犯水稻植物新品种权案
2022年6月,广东省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接深圳市某种业公司举报,韶关市某米业公司销售的“美香占”水稻种子涉嫌侵犯其所享有的“美香占2号”品种权。经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实地核查并依法抽样送检,该公司销售的水稻种子与“美香占2号”属相同或极近似品种。经立案查明,当事人未经品种权人授权,非法生产销售“美香占”水稻种子。至案发时,当事人生产种子9005千克,货值金额6.3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第六款之规定,韶关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非法生产的水稻种子,并处罚款37.8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