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2322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查办的第四批典型案例。

柳州市腺元堂医疗器械经营部虚假宣传案柳州市柳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对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开业至今,在其大门口及经营场所墙壁上悬挂含有“十代传承 百年古方 全国连锁”等文字内容的牌匾,对其“腺元堂”名称进行宣传,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构成虚假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鱼峰区牛包祎保健服务部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案。3月20日,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发酵植物洗发水的生产经营活动。经查,当事人生产并销售的植物发酵液洗发水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当事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期间生产并销售上述涉案化妆品2个品种共计127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鱼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柳城县太平镇施好丰肥料店销售不合格产品案。2月21日,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柳城县太平镇一仓库内销售假肥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仓库为当事人存放肥料的仓库,存放有亿仲园®达升麟Desenli®肥料级硫酸铵(桉树适用肥)、亿仲园®俄乐甲Eoleko®肥料级硫酸铵(颗粒型)待售。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肥料的检验报告,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肥料1111包,至检查时未销售。柳城县市场监管局现场对上述两种肥料进行抽样送检,经法定机构检验,样品的氮含量不符合GB/T535—2020《肥料级硫酸铵》标准(Ⅱ型)要求。当事人提出复检,经法定机构再次检验,上述产品仍然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柳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鹿寨县鹿寨镇永兴摩托车修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2023年9月14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内摆放有待售的14种型号绿源电动自行车113台,尾部均设有储物箱托架且鞍座加长,与相应型号绿源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的整车示意图不一致,店内还发现了用于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工具、零配件、电池等,涉嫌销售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且当事人店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未见有标价签,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鹿寨县市场监管局现场对上述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送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鹿寨县美之艺食品店经营含有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案。2023年2月21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内摆放有“CANDY B+COMPLEX”等保健品糖果,包装上均无中文标签,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食品。经查,上述产品均属于食品。鹿寨县市场监管局现场对上述糖果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其中含有禁止添加的化学药物“他达拉非”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商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