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31 浏览:280

7月25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
  此次公布的案例共有9件,其中,食品领域违法案件4件,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2件,未按照规定充装液化气案件1件,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及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件1件,破坏燃油加油机准确度案件1件。
  在“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马某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中,莘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于今年4月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将过期白条鸡产品原包装袋拆除,更换包装袋后重新标注生产日期。现场共查获涉案白条鸡10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且货值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在“东营市利津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利津县汀罗顺通电动车配件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中,涉案批次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装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