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公布“铁拳”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是:
托克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托克托县阿迪达斯体育用品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5月4日,托克托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问题。经查,当事人销售商品时未标明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5月29日,托克托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没款2179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新城区品茗烟酒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4月23日,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销售假剑南春牌白酒的问题。经查,当事人出售的剑南春酒无任何进货票据及产品资质,经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规定,5月23日,新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内蒙古苍穹田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含驼乳奶酥案。5月6日,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某超市销售的含驼乳奶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对生产企业内蒙古苍穹田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某超市销售的含驼乳奶酥是该食品公司生产。经检验,内蒙古苍穹田夏食品有限公司的含驼乳奶酥蛋白质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8月1日,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含驼乳奶酥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5.5元并处罚款50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赛罕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赛罕区宸硕二东铜锅餐饮饭店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5月25日,赛罕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赛罕区宸硕二东铜锅餐饮饭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现场向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6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赛罕区宸硕二东铜锅餐饮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仍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6月25日,赛罕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饭店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管局查处土默特左旗金穗粉条豆腐加工坊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案。8月3日,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管局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新城区开天花园超市经营的鲜粉条监督抽检不合格结果,对生产者土默特左旗金穗粉条豆腐加工坊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新城区开天花园超市销售的鲜粉条是该加工坊生产。经检验,上述粉条样品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9月19日,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管局对该加工坊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8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