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住老年人“钱袋子” 四川公布8起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434

自“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全面整治虚构或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治理涉老诈骗,护住老年人“钱袋子”。11月8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8起典型案例。

腾康商贸部虚假宣传案。2023年5月,攀枝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称攀枝花市东区腾康商贸部虚假宣传产品功效,骗取老年人钱财。经查,2023年4月5日,当事人以会议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和藤牌天麻杜仲叶软胶囊”并宣称能够治疗疾病,上述保健品购进价格为60元/盒,销售价格为2990元/套(四盒),共计销售2.39万元。当事人在明知其销售的产品不是药品的情况下,虚假宣称产品能够治疗疾病,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 2023年9月26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万元、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清清海食品超市虚假宣传案。2023年3月3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对纳溪区清清海食品超市开展执法检查,当事人正向50余位中老年顾客宣传“椴树原蜜”“奥冠安牧纯有机全脂羊乳粉”等产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功效。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功效的相关依据,纳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相关物资进行了扣押和查封。经查,当事人摘录百度网页内容制成PPT后,通过投影配合讲解的方式向顾客开展宣传,称其销售的“椴树原蜜”“奥冠安牧纯有机全脂羊乳粉”“圣唐乳业免疫球蛋白乳铁蛋白调制乳粉”等产品是特殊的医疗食品,具有抵抗新冠病毒、提升免疫力、治疗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截至案发,当事人通过组织“团购会”的形式销售上述产品共89套,案值金额49.57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2023年3月27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长寿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88店发布虚假广告案。2023年3月14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长寿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88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3月18日该局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为增加药品“回春如意胶囊”(非处方药)销量,印制名称为《强力回春如意胶囊》的广告单3700份,雇人在公园、农贸市场等场所发放,宣传“补肾益精生髓:洗肾脏、排肾毒、补肾血”“通腺管洗肾脏 排肾毒滋养海绵体 补肾血调养修复”等内容,夸大药品实际的主治功能和适应症,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6月9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万元行政处罚。

中坝街道小久商贸部虚假宣传案。2022年11月25日,江油市市场监管局对中坝街道小久商贸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引导10余位老年人体验多功能光波仪(型号:AK-BD12),以此宣传推销该产品。当事人通过在体验室投影仪播放宣传资料,宣称该款多功能光波仪对“风湿病、类风湿关节炎、颈椎病、肩周炎、腰背疼、骨质增生”等40余种疾病有治疗功能。经查,上述多功能光波仪仅为普通电子产品,非医疗器械,不具有任何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对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2023年3月27日,江油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爱心美容院虚假宣传案。2022年9月8日,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当事人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利用会议、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召集顾客到其经营场所,播放产品“极茶素固态茶饮”的宣传视频,向顾客宣传该茶饮具有治疗调理抗衰老、增加头发、使头发变黑等功效;并展示所谓服用该产品人员在服用前后的头发、皮肤、面容对比照片。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极茶素固态茶饮”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当事人对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2023年2月2日,乐山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雅安市雨城区德莱康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2023年7月17日,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雅安市雨城区德莱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组织6位老年人观看产品宣传幻灯片。该幻灯片图文展示其销售的“托玛琳床垫”具有“抑制癌细胞”“促进血液循环、细胞新陈代谢”“调理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失眠、便秘、脂肪肝、肺炎、哮喘疾病”等功效。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床垫属于一般电器,其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中并无幻灯片中宣称的保健功能功效,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2023年8月24日,雅安市雨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古味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2023年1月31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在对辖区内药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药房待售有“亮菌口服溶液”,并在对外宣传海报中印有“抑制肿瘤生长;全国最安全的化药;临床文献标明,慢性胆囊炎,慢性胆管炎治愈率高达97%;文献显示,幽门螺旋杆菌根治率高达90%以上”等内容。经查,当事人待售的“亮菌口服溶液(无糖型)”包装内说明书上显示该药品的适应症为“用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慢性胆管炎和胆囊炎以及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及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的辅助治疗”。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宣传功效的佐证资料,其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2023年3月16日,德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迈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案。2023年1月5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小区电梯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电梯轿厢视频发布的睿世力眼镜广告中含有“睿世力 防控度数增长 提升裸眼视力 近视/弱视/散光/老花”等内容。经核查,在现有医疗条件下,近视不能被治愈,在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的宣传中,不能使用恢复、度数修复、降低度数或类似语义的其他误导性表述。截至案发,当事人已制作上述广告并投放至112个电梯轿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3月6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广告费用5376元、罚款5376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