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湖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聚焦民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伪造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违法案件。
生产销售假冒“THE NORTH FACE”(北面)服饰案。2022年11月11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对黄某经营的裁缝厂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厂房内发现有侵犯“THE NORTH 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棉服3400件、吊牌1605个、透明塑料袋1.45万个。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以及该批服装的商标许可证明和合法来源原材料证明。经权利人认定,该批棉服为侵权产品。2023年3月10日,仙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黄某生产、销售侵犯“THE NORTH 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服饰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款42.58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仙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天门市鑫燚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3年6月13日至16日,湖北省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违法线索,依法对天门市鑫燚商贸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销售的涉案食品进行现场检查、抽样。经检验,涉案食品含有西地那非。经核实,当事人自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期间,共销售涉案食品10万余板,违法所得143万余元。7月3日,天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天门市鑫燚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虚假刷单案。2022年11月3日,湖北省潜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为提高网店新品销售业绩,要求公司员工及员工家属在网络店铺虚构下单,而后返还费用并支付佣金,俗称“刷单”;当事人还以现金红包诱导顾客留下好评意见,俗称“补单”。当事人通过“刷单”形式虚构交易40单,金额合计2606.81元,共支付“佣金”157.7元;通过“补单”形式虚构好评147单,金额合计13342.3元,共支付“佣金”1656.6元。2023年6月8日,潜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潜江市江赫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虚假刷单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罐装假冒“牛栏山新一代陈酿白酒”1308瓶案。2023年5月12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牛栏山酒厂举报,依法对舒某租用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先后购进一批用于制作牛栏山新一代陈酿白酒的包装盒、标签、酒瓶等包装材料,以及一定数量的散装白酒,在其租用仓库灌装制作“牛栏山新一代陈酿白酒”1308瓶。截至案发,尚未销售。经权利人认定为侵权商品。6月8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舒某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并处罚款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2023年3月23日,湖北省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交办线索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出具不实的检测报告。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7月28日对一大型汽车进行检测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报告》,其中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验项目轮胎花纹深度测量数据完全一致,属于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构成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4月14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恩施市金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养殖鱼冒充清江鱼虚假宣传案。2023年5月11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依法对黄石港区渔家傲烤鱼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餐厅菜单、宣传单均有“清江鱼套餐”字样,销售报表显示2月1日至5月11日共销售套餐清江鱼336份。经查,当事人于4月开始使用“清江鱼套餐”菜单和宣传单,其销售的所有“清江鱼套餐”使用食材均从黄石港区某水产商行购进的养殖鱼,与清江无关。6月19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黄石港区渔家傲烤鱼店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