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印发后,江苏省南京市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专门部署,做好“四个结合”,扎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一是将清理工作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南京市自今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将清理工作和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和做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是将人工清理与智能清理相结合。各政策制定机关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进行清理,对已在官网公开的政策措施,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评估系统进行评估筛查;对未在官网公开的政策措施,向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开放使用大数据评估系统端口,利用系统协助开展清理工作,提高清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将自我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在政策制定机关自我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上级机关的作用,通过受理投诉举报、开展交叉互查、飞行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
四是将清理工作与完善机制相结合。既注重当前清理的效果,也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制作并发布《公平竞争审查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经营主体和政策制定机关的意见,找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痛点和难点,针对性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