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为推进该县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2022年3月22日至23日,当事人牵头组织该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某三家燃气公司在该县范围非居民用户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安装召开攻坚专题会,会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由上述三家公司实施,要求安装价格不高于2760元/台,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在没有技术规范依据的情况下,在该县非居民用户燃气报警装置安装推进工作中要求全县统一选用集中式燃气报警装置控制系统,由前述三家公司实施的行为,剥夺了非居民用户选择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自主权,排除、限制了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该行为违反了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立即停止执行非居民燃气用户统一安装集中式报警装置等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调查,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更换、退还差价,全面完成整改及退费等相关工作,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保障了非居民用户的自主选择权,恢复该县燃气报警装置市场的竞争秩序,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行业指导,严格依法行使职权。